了上市公司一波又一波持续高涨的并购潮,加速了优胜略汰。这样的蝴蝶效应,助推了华国经济的发展,但也让这颗雷越变越大!
没有任何一家公司能万古长青,被收购企业特别是科技型、互联网型企业业绩不及估值预期的可能性越大,暴雷的可能性也就越大。同样的,商誉确认金额越大,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空间就越大!
所以,对于财政部门来说。
只能两者相较,取危害较轻。
是避免商誉这颗雷发展到无法控制的程度,还是鼓励上市公司积极的并购发展。这是摆在黄立淳这些准则制订者面前的一个艰难抉择!
稍不注意,或许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