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冷氏想找亲爹主持公道,无奈亲爹懦弱无能,不管不顾。还说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。
冷氏这下子急了。
在家从夫,出嫁从夫,夫死从子。
结果呢?三方面都靠不住。
如何是好?
这时候冷氏想起丈夫生前说过孙知县虽然长得不怎样,但做事非常讲规矩,是不是好官不清楚,肯定是个能吏。
就鸟粪肥料的发明,使得沅陆县的粮食增产,功德无量。
丈夫生前还说过自从孙知县上任后,皂吏变得温柔不少,公然勒索大大减少,找家中要钱的变得比以往和善多了。
思来想去,冷氏抱着最后的一份希望,写状纸,让孙山主持公道,替她从温家远亲选一名子嗣过继。
孙山和张师爷看到这里目瞪口呆。
张师爷嘴角抽了抽说:“大人,这个冷氏,性子够刚硬。”
除了说这句,张师爷说不出其他的来。
冷氏的状纸先哭诉马大舅和温族长的贪婪,然后转进以温少爷的角度夸起孙山,恳请孙山主持公道。
冷氏也是个人才,也不知道哪找来大状写的状词,直夸孙山青天大老爷。
孙山嘴角努了努,主持公道他能理解,但给温少爷选子嗣,万万不能理解。
虽然他是知县,权力最大,也不能触手太深,不能介入如此“私人领域”。
孙山疑惑地问:“张师爷,为何马家舅舅和温族长都给温老爷过嗣,而不给温少爷过嗣?”
按理来说优先级别先考虑温少爷过嗣,毕竟温少爷已经成亲了。
孙山又找上相关律法礼仪之书,仔细查阅一般怎样的人不必要立嗣。
按礼:殇子无为父之道。
既夭折早殇之人可以不立嗣。
《礼仪.丧服传》: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。十五至十二为中殇。十一至八岁为下殇。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。
未成年或者未婚就亡故的人,属于小孩子,不需要为他立嗣。
大乾男子二十及冠,也就是二十岁以上的男子是成年人,甭管成亲还是未成亲,都可以为他立嗣子。
孙山又问到:“张师爷,温少爷几岁。”
张师爷回答道:“十九。”
孙山皱着眉头问:“张师爷,莫非是温少爷十九岁,还未及冠,所以方家舅舅和方族长不给他立嗣,从而给温老爷立嗣?”
张师爷摇了摇头说:“老爷,温少爷虽然未及冠,但已经成婚了,不能视为孩童了。”
顿了顿,低声说:“老爷,马家舅舅和温族长跳过温少爷,给温老爷立嗣。我看多半因为冷氏。”
孙山动了动。
对啊,应该是因为冷氏。
如果为温少爷立嗣,怎么也跳不过冷氏这个母亲,往后嗣子也要在冷氏手下生活。
冷氏的权利可大,对温家财产的处置权可以说一不二(做儿子的哪里敢反抗母亲)。
而替温老爷立嗣就不一样,一个嫂子,外人而已。
良心一点的几个钱打发,恶毒一点把冷氏卖了也无话可说。